第12章 他们沈家,也能将人拉起来(1 / 2)

加入书签

这话不解释的话还真的让人遐想连篇。

沈娇娇虽然胆子挺肥,也喜欢撩拨人。

但是真的到了真刀真枪上阵的时候,还是有那么点羞涩的。

她脸颊飞上了一抹红晕,看着又媚又娇。

想起昨晚,两人确实是情难自已。

最后还浅试了一下。

但沈娇娇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觉得有些疼。

许默没有办法,就不敢深聊了。

只能忍着心中的悸动,安慰怀中的小姑娘。

两人磨蹭了好久,最终还是没有成功,索性只能放弃。

沈娇娇还有点小愧疚。

毕竟让许默难受了。

“咳咳,那个,或许我们再试几次就好了。”

沈娇娇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她重生回来的当晚,就已经跟许默发生了关系。

所以是没有感受到多大的痛楚。

昨晚也不是她第一次了,真的搞不懂为什么还会不适应。

或许真的得多试几次才行。

许默喉结滚动,耳根又红了。

屋子里气氛暧昧。

屋外,沈桐文神清气爽。

再加上昨晚跟许默干了一架。

沈桐文就已经接受许默了。

那小子,人品不错、身手也好,并且对娇娇好的没话说。

就连娇娇的婆婆,也待娇娇如亲闺女一样的疼。

许家除了穷点,别的还真挑不出毛病。

沈桐文也想的开。

妹妹喜欢的,只要人品好,就算是家庭条件再不好的人,他们沈家,也能将人拉起来。

毕竟沈家不缺钱不缺人脉。

乡下的早晨,空气清新、鸟语花香。

林中,不知名的小鸟在唱歌。

树梢上,知了也开始卖力的表演。

早晨的气温又恰到好处,这个时间,无疑是最让人舒服的。

沈桐文伸展了手臂,然后就开始每日必修的五公里晨跑。

这是他养成的习惯,在部队,不论刮风下雨,这习惯都没有终止过。

这个时候,一些起的早的人家都已经在吃早饭了。

但农村人有个习惯,吃饭的时候喜欢端着碗到处走。

更喜欢三五成群,坐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

聊一些村里最新的八卦。

沈桐文来了勇敢村,自然是备受大娘大婶的关注。

并且,他还是沈娇娇的亲哥哥,就更让人值得探讨了。

原本以为,沈娇娇名声被毁,再加上之前是个狐狸精,嫁到村里最穷的许家,许家的日子肯定会过不下去。

并且,就算沈娇娇是城里的,但是,现在姑娘家被毁了清白,娘家人又怎么可能还会在乎一个赔钱货。

所以,村里一些见不得别人好的就十分的笃定,沈娇娇不仅被娘家抛弃,以后在婆家也会不好过。

毕竟刘小兰可不是个弱门,是个恶婆婆呢。

可谁曾想到,沈娇娇嫁到许家,刘小兰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对沈娇娇照顾的不行。

走到哪一口一个孝顺媳妇,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个城里的儿媳妇似的。

再加上沈娇娇娘家人突然来了,这不就说明,沈娇娇的娘家人没有抛弃她,并且,还承认了她跟许默的结合。

那这样的话,许家不就相当于飞进去了一只金凤凰?

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红火。

这还了得。

见到刘小兰家过的好,张秀芳肯定是咽不下这口气。

毕竟许家二房一直比许家大房日子过的火红。

张秀芳从昨天晚上就在听大房的墙角。

可听到了半夜,也没见着鸡飞狗跳。

不免有些失望。

悻悻的回去睡了几个小时,这一大早,又跑到门口鬼鬼祟祟的看大房家的情况。

可仍旧没有等到预想中的鸡飞狗跳。

不由得叹了老大一口气。

没有看到笑话,心里总是不得劲。

就在这个时候,张秀芳看到了从屋子里出来的沈桐文。

这男人的长相跟沈娇娇有几分相似,一看就知道是沈娇娇的哥哥。

张秀芳立马有了主意,在沈桐文绕着村子晨跑的时候,也跟了上去。

“小伙子小伙子,你先等等我。”

张秀芳追在沈桐文身后,连连呼唤。

沈桐文听到声音,就停了下来。

他回身,就看到一个老大娘追了上来。

“你有事?”

张秀芳站在沈桐文三步远的距离,喘了喘气,笑呵呵的道,“你就是沈娇娇的哥哥吧!”

“嗯。”

张秀芳找对了人,眼睛往四周瞅了瞅,没有见着有刘小兰的身影,这才放心。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