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奠基之年(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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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是名可秀解决了这个难题,在理事会中设“资政理事”一职。

“资政”原意是帮助治理国政,朝廷设有资政殿大学士一职,专授罢职的宰辅,无吏守、无职掌,仅备皇帝谘问国事。用于理事之衔,也是取用顾问之义。资政理事作为党内常议会——理事会的成员,与执事拥有同等的议事、决事权,但不得担任党内任何职务,即不具有领导权。

这个职务并不仅仅是为了卫希颜而设立,在座的诸人都已经想到了,这个职名对于安置个别德高望重或功勋卓著但却不便于在党内任实职的成员而言是极为合适的。

接着是选司察。

司察是理事会下的职务,按理应在理事会成立后由理事会选出。但司察一职有特殊性,职司党内纪律和监督,是党内司法者,故决议由国家党议会公选,以保持司察的独立性。

至于理事会之下的掌书记、司计、司闻、司宣、司靖等职位人选,则在理事会成立后,由党首提名、理事会选举确定,不需经由国家党议会公选。

在这次会议结束后,至四月底,因各种原因缺席第一次国家党议会的大公党重要成员的选票陆续到齐。

至此,第一次国家党议会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束了。

所有参与投票的振道社成员都是“名党”的骨干,毫无异议地都当选为国家党议会的议员;“名党”的骨干中,还有非振道社的成员,如莫秋情、孟曙等人,由名可秀推荐,也成为大公党的创始党员之一,并被选为党议员。党首是名可秀,卫希颜为资政理事,丁起、赵鼎、宋藻、郑彀四人为执事,他们六人共同组成党内常议会,即理事会,处置党内常务。

五月初六,名可秀召开大公党第一次理事会,选举并任命理事会下诸职务。

至此,史上第一个政党才算真正建立起来了。

大公党的成立对于“名党”的影响是深刻的——

最大的影响来自于权力的分配方式,好看的小说:。以前的“名党”,权力集中于名可秀一人,名可秀是的“君”,他们是“臣”,名可秀是主,他们是从——他们的权力来自于名可秀的给予,权力的分配是上对下。成立政党后,权力则于集中于名可秀一人分散到理事会和理事会下诸职,而最高的决策权是在党议会。虽然因为名可秀无与伦比的威望,她的意志仍然是大公党的意志,但是,权力的分配方式已经发生变化,不再是上对下,而是平行的——大公党党员拥有的“议”和“决”的权力,来自于党章的规定,而不是名可秀的给予。

“……这个重要的变化用一句话概论,即党内人人平等之思想。党章之下,同党者同志,同志者同行,区别只在于职位的高低,权力的多少,而不是主与从。这是一种权力地位上的平等。初始,这种平等思想只是一种不明确的意识,但当它从萌芽到渐渐明确,并最终成为党员成员的信仰时,便随着党员的政治活动而影响到整个国家权力阶层,这就必然而然地推动士大夫阶层的权力思想嬗变,从‘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到“与士大夫共有天下”……。这种思想嬗变是对国家权力的‘共有’要求,它从权力形式上要求改变权力来自君主赐予的这种‘不平等’,于是,国家立宪产生了。”

——摘自《论大公党对华夏政治体制的影响》,著者文天祥(大公党第十二任司宣,帝国内阁文化及教育大臣),华夏纪年3998年、宋历340年7月出版。

这一年,是建炎十三年。

大公党的成立对于此时的大宋帝国而言是默默无闻的,尽管它在后世被史书称为“国家立宪的奠基”,但是,这一年对于大宋臣民来说,唯一不寻常的是皇帝的驾崩和新君的继立。

这一年九月十七,在经过两府全方面的考察后,皇长子赵瑗被立为储君。

按储君易名之制,由皇太后代大行皇帝赐名为昚(shèn)。

九月十八,新帝登基。

次年,改元大宪。

《诗》曰“天之方难,无然宪宪”,宪为喜乐之意;谥法曰“宪”为“圣善周达、创制垂法、表正万邦、仪范永昭”——新的年号表征了这些美好的意义。

但在大公党内部,这个年号还有着更深刻的意义。

在后世的史书中,赵昚被称为“元宪皇帝”,相比雄心勃勃的“中兴皇帝”赵构,赵昚留名于青史的却恰恰是他的“无为”。而在历史功绩上,这位“无为”的元宪皇帝,也比称为中兴之主的高宗皇帝有着更高的地位,最重要的功绩即在于“宪”。

大宪年号持续了六十二年,这六十二年,史称“大宪盛治”。

那是一个真正的盛世。

那不仅仅是一个帝国的盛世,更是一个文明的盛世。

而大宪盛世的意义,远远不止如此。

或许可以用大宪五十年,在帝国第一届国家议会上,首任议长名可秀的致词以概言——

“这是一个新的世界,吾等开创了历史!”

第六卷国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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