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我就这样拣到了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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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有没有觉得我木讷?”他歪着头,一脸严肃,望着正在开车的我。

我心中一动,那句话让我胸口起伏得厉害。多少次,我想告诉他那个故事,然而我却只是微笑,仿佛和那个抿唇的动作有了多年的默契。在他的眼里我永远是一个倾诉欲极强的疯丫头,而这样的疯丫头,显然是不该有秘密的。

我揉着他的头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然后我听见心底苦艾而甜蜜的声音:傻瓜,你真的很木讷。有许多事情,我不讲你就永远不会懂。

他又问:“木讷的男人不讨女孩子喜欢,是这样吗?”

我反问道:“除了我,你还想讨谁的喜欢?”

我看见他痴痴一笑,而那笑容的下一个瞬间,淡淡的忧伤就像幽灵一样附在他的眉间。我听见自己的心毫无征兆地碎成一滩,就像三年前的那个早晨一样,碎得轻易。

那一年,我在T大跟踪了他四天,试图照搬电影中一见钟情的镜头。我变换着装束,无数次与他擦间而过,然而我终于失去了耐心,我爱上了一个气宇轩昂的王子——他从来不看我一眼。第五天,我鼓足一百二十分的勇气,早早等在他的楼下,我看见他徐步而来,俊朗的脸上笼着一层羞涩的红光。我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那抹红光的临近。然而,那光芒越过了我,照在身后,那里有他羞涩的因由——他的女朋友娉婷而立。那女孩美得让我不敢回头。

傍晚的时候,我站在爸爸的身后,大厅里,他对着落地窗吞云吐雾。然后是我细若蚊语的声线:能不能不去美国?我……喜欢他。

他把烟掐灭,低低的堂音流在空气中,压得我喘不过气。

我和你做一笔交易。三天后你去美国读书,三年后,我会把他买到俱乐部……

交易?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不能这么对我!我第一次对他咆哮。

正因为你是我唯一的女儿,我要把一切都给你,你不可以不要。他的语速不急不徐,顷刻将我的咆哮湮没。

我同意了这桩交易。三年内,我不能再见他。

每当有他比赛的时候,我便从遥远的美国南部飞到比赛现场。他从来都是球场的焦点,即便是在替补席上也谈笑风生扮着鬼脸,掩盖不住的锋芒。我想,是什么可以让他这样快乐?直到那次土伦杯赛他进了球,张开双臂飞舞,他深情地吻着他的指尖,传递给摄像机的镜头……

在那摄像机后面的十米,我立在冰冷的看台上,嘴唇一翕一合,发不出一点声音。几秒钟之后,那个镜头已经通过卫星传遍千山万水,到达她的眼睛里。而现场的十米却成了最远的距离,我感觉不到那指尖上的温度。

出了球场,周镁桐和袁夙没有半点交集。并非我寻不见他,我有他的电话号码。时常我会想起了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为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小人鱼甘愿一辈子不说话,甘愿承受每一个跨步带来的锐痛。我想,昂贵的爱情总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吧。

他的女朋友冉苒,有着旷世的身材容貌,有着比我更加邪气的笑容。她美得全无半点瑕疵,让镜子里的我第一次没了自信。三年,对于一个小姑独处的女孩是何等漫长?正当我认为自己坚持不来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他明媚的世界一夜坍塌。我能想象得到他一支接一支吸烟的样子,我知道那种在烟雾中枯萎的感觉。

他痛了多久,我便陪他痛过多久。只是这一点,他永远不会知道。

就像所有修行都有终成正果的那一天。在我的学业还剩三个月之际,我接到爸爸的电话。俱乐部和袁夙的合同已经起草完毕,我需要做的只是在合同期上填一个数字。我工工整整地写上:3年,其实那一刻,我想到的是一个关乎生生世世的传说。

他22周岁生日的那天,我为他庆生。然后我看到了他。星光夜下,我化了妆,慵懒地靠在车子上,第一次脚踩七公分的高跟鞋,像个攀上云端的小女孩,连站立都变得不稳。他的眼波之间有了男人的凝重,他微笑点头的一霎,整个夜空亮了。

我笑着,心里却分明听见流泪的声音。这样的邂逅,早已发生多年。那时的疯丫头19岁,连衣裙配着帆布运动鞋……但凡他的目光能停留一刻,许多事情并非不能改变。三年前的她,笑起来远比眼前更加灿烂。

接下来,穿高跟鞋的女孩一路踩着摇晃的步子和她的王子走在一起。他问我:真的这样简单?我告诉他:就是这样简单,就像我走着走着就在路边拣到了你。

“拣到?”

嗯,拣到。

看着他释然的样子我忽然泛起难过,三年一梦,还会有什么梦终是难圆?可以抢可以盗,然而最难的一种方式却叫做守候。

我站在周泰然,我爸爸的身后。告诉他,我愿意加入邦泰,成为他的继承人。

他转过身,眉清目朗,淡然一笑:“说出你的条件吧,女儿。”

“我要和袁夙结婚。爸爸。”

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眉毛利剑般蹙了起来,随即,他眼睛暗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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